据悉,开封市目前有1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,其中祥符区1家、鼓楼区3家、龙亭区两家、通许县两家、杞县1家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、尉氏县1家。本次检查,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53人次、卫生监督协管员8人次、车辆17辆次。检查中,共采样55套定型包装餐具,经市疾控中心进行检验,有两个样品不合格。
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:部分从业人员不能持健康证明上岗;有的工作场所内无更衣室、无从业人员洗手和消毒设施;多数单位采购洗涤剂、消毒剂、包装材料等未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;所有单位均未设立检验室及无检验人员,不能做到每批次餐饮具有出厂检验报告;消毒餐具成品均未随附消毒合格证明;有的消毒餐具外包装未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。
针对以上问题,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,要求责令整改。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县区监督机构进一步树立“执法为民、护卫健康”宗旨,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业主是
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,加大执法力度,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切实整改,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