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前,家住江北大厂的市民黄先生拨打政府热线投诉称,他为刚买的房子找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,结束后签订了水路验收合同。然而刚过去十天,家里的卫生间就出现了墙壁渗水、下水道堵塞的现象,还殃及了隔壁邻居家的墙壁,让其衣柜受潮。而黄先生向装修公司提出维权索赔时,竟然遭到了工头的言语威胁,声称要上门殴打他。
化工园公安分局西厂门派出所接到这个工单后,立即安排民警上门处理此事。对黄先生的说法,装修公司表示检验合格不存在问题,而渗水问题可能是开发商设计之初就造成的。在调解之初,黄先生与装修工头的情绪都异常激动,在派出所调解室里大声争吵。民警最后从装修公司老板处着手,希望他能换位思考一下,尽量帮助顾客解决后顾之忧。考虑到黄先生还没有签署装修检验的整项工程合同,该负责人听从了民警的建议,对黄先生做出承诺:十年内,除人为因素外,漏水渗水等情况由装修公司承担维修费用。双方表示和解。